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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贴子主题:关于增值税
 葛岚 (新兵) 性别:女<br>状态:离线<br>积时:3 分 28 秒
 新兵
 
 头衔:未定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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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注册:2010/6/1

  发表于 2010/6/1 22:06:27 资料 留言 编辑 引用 评帖 < 收藏 举报 1F >

关于增值税

老师

您好,

想请问增值税什么时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,什么时候不计入成本啊?





释疑解惑欢迎您!



 Admin (管理员) 性别:男<br>状态:离线<br>积时:18 天 23 小时 31 分 0 秒
 管理员
 
 头衔:未定义
 J币:1000000
 帖数:186
 金钱:1000357
 注册:2006/1/1

  发表于 2010/6/2 19:04:57 资料 留言 编辑 引用 评帖 × < 2F >



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。《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70号)第一条明确规定,自2009年1月1日起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(包括改扩建、安装)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,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“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、工具、器具等。

但是,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,是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。其中,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、形状改变的财产,包括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。纳税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、装饰不动产,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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